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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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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治疗

梅毒的治疗及注意事项
1. 治疗原则

强调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全愈并去除传染性,多数正规治疗的病人,6个月后USR、RPR或VDRL试验转成阴性或滴度显著降低, 如抗体滴度再升高,应是血清性复发。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不会自然修复,为后遗症。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 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Jarish-Herxheimer Reaction,J-HR),可由小剂量开始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末次复查包括检查脑脊液。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 治疗主选方案

2.1 早期梅毒: 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参考如下方案:
非青霉素过敏者--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 240万u/次 1次/周 3周 分两侧臀部肌注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80~120万u/天 肌注 连续十天
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 500mg/次 4次/天 口服 15~30天 或
强力霉素100mg/次 2次/天 口服 15天
头孢类药物,如头孢三嗪等以及新一代四环素类或大环内酯类药物, 如阿奇霉素等抗梅作用明显,也可选用或加用。

2.2 晚期梅毒:
非青霉素过敏者--
苄星青霉素G 240万u/次 1次/周 3周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120万u/天 肌注 连续20天
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 500mg/次 4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或
强力霉素 100mg/次 2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2.3 神经梅毒(Neurosyphilis):
非青霉素过敏者--
水剂青霉素G 1200~2400万u/天 静点(200~400万u/每4小时)
连续10 ~14天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 120万u/天 肌注 4次/天 连续14天
加服丙黄舒(probenecid)500mg 2~4次/天
上述疗程后,继续用苄星青酶素 240万u,1/周 肌注 1~2周
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500mg 4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或
强力霉素200mg 2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2.4 心血管梅毒:须住院治疗,纠正心功能代偿后应用抗梅药物,特应小心J-HR
非青霉素过敏者--
水剂青霉素G 首日10万u 1次/日 次日10万u 2次/日
第三日20万u 2次/日 第四日起改用普鲁卡因青霉素G
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万U/天 肌注 15天/疗程 停2周 再加1个疗程
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 500mg/次 4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2.5 孕妇梅毒: 非青霉素过敏者,青霉素类治疗同非孕妇患者; 青霉素过敏者早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用红霉素 500mg,4次/天,连续15天;晚期梅毒( 晚期潜伏梅毒、晚期良性梅毒、神经梅毒、心血管梅毒等),红霉素 500mg/次,4次/天,连续 30天。

2.6 先天性梅毒:
非青霉素过敏者--
早期先天性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
水剂青霉素G 5万u/kg/天 分2次肌注或静脉点滴 连续10天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 5万u/kg/天 肌注 连续10天
--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 5万u/kg/天 肌注 连续10天
晚期梅毒(大于2岁)--
普鲁卡因青霉素G 20万u/kg/天 分2次静脉点滴 连续10天
青霉素过敏者--
红霉素 7.5~12.5mg/kg/天 分4次口服 连续30天

梅毒的治疗现在主要以西药为主,自从青霉素用于治疗梅毒有奇效之后,中药基本不在作为主要医疗手段,只是起辅助作用,那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西药治疗不同阶段梅毒的方法: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1.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u,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15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15天。

(二)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1.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共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20天。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30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30天。

(三)心血管梅毒
应住院治疗,如有心衰,首先治疗心衰,待心功能代偿时,从小剂量开始注射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G,首日10万u,1次/日,肌注。第二日10万u,2次/日,肌注,第三日20万u,2次/日,肌注。自第4日起按如下方案治疗(为避免吉海氏反应,可在青霉素注射前一天口服强的松20mg/次,1次/日,连续3天)。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u/日,肌注,连续15天为一疗程,共两疗程,疗程间休药2周。
2.四环素500mg,4次/日,连服30天。

(四)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每次20mg,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每天1200万u,静脉点滴(每4小时200万u),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天120万u,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14天。必要时再用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连续3周。

(五)妊娠梅毒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天。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疗程。
2.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每次500mg,4次/日,早期悔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一个疗程(禁用四环素)。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六)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
1.水剂青霉素G,5万u/kg体重,每日分2次静脉点滴,共10~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14天。
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5万u/kg体重,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2.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上)
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为一疗程(不超过成人剂量)。
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
先天梅毒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每日7.5~12.5mg/kg体重,分4次服,连服30天。
梅毒治疗应该注意,梅毒诊断必须明确,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剂量必须足够,疗程必须规则,治疗后要追踪观察。应对传染源及性侣或性接触者同时进行检查和梅毒治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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