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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肾病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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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治疗

(一)治疗

1.孕前 严重肾病综合征伴有肾功能不全者不宜妊娠,宜采用避孕措施。

2.妊娠期

(1)一般治疗:①饮食:以高蛋白、低钠饮食为主。每天摄入蛋白总量按1~2g/kg体重,再加上尿中蛋白丧失量来计算。宜摄入蛋、奶等高质量蛋白质。有氮质血症时,蛋白摄入量必须适当限制;②纠正低蛋白血症:间断静脉滴注血浆或人血白蛋白;③适当应用利尿剂,可以控制水肿,改善病人一般情况。

(2)定期检查尿蛋白、血浆蛋白、胆固醇以及肾功能,如病情恶化必须考虑终止妊娠。

(3)孕32周后应定期检查胎儿胎盘功能,B超生物物理评分,多普勒脐动脉、肾动脉、大脑中动脉检查,积极防治妊高征。如经过治疗,妊娠达到36周时应考虑终止妊娠。

(二)预后

1.肾病综合征对母儿的影响 它对妊娠的主要影响是并存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以及胎儿生长受限、早产、胎死宫内或低出生体重儿等的发生率增高。影响的程度取决于致病原因及肾功能不全的程度。轻度肾功能不全,又不伴高血压者发生孕期并发症的机会少;若致病因素能消除(如梅毒或药物引起者),则预后较好。

2.妊娠对肾病综合征的影响 妊娠对轻度肾功能不全者无不良影响,但某些胶原病例外。由于孕期肾血流量增加,肾静脉压力增高可致病情加重,尿蛋白排出量增多;另外,血液浓缩、血流迟缓等增加了血栓形成的机会,一旦发生肾静脉血栓梗死将使肾功能进一步恶化。长期随诊发现至少20%的患者将发展至终末期肾功能衰竭,需要进行透析或肾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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