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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发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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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治疗

(一)治疗

1.病因治疗

(1)激素治疗:此为本病主要措施。肾上腺皮质激素一般用于急性期,大多可治愈,慢性缓慢发病者,常为不可逆。因此本病一旦确立后,应尽早治疗,目前仍主张大剂量短期给药(激素冲击疗法),间隙或小剂量维持。

(2)免疫抑制剂的应用:如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等。

(3)血浆交换:在其他治疗无效时可应用。

2.要防止诱发和加重精神障碍的各种因素,如服用抗结核药、磺胺、抗生素等。

3.精神药物的应用是本病的一个难点。针对不同的精神症状,可采用抗焦虑、抗抑郁或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但遇有意识障碍时则应禁用或慎用抗精神病药物。因为酚噻嗪类药物有诱发和引发本病的报道,且可降低痉挛阈,不宜使用。必要时可慎用小剂量非经典抗精神病药,如奥氮平等。

4.辅助治疗 应用维生素C、维生素E及活性维生素B1等。

5.心理治疗也是本病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不同的精神心理症状采取不同的心理治疗。通常以支持性心理治疗为主,鼓励患者正确认识和对待疾病,与医护人员密切配合,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和勇气,消除不必要的疑虑。

(二)预后

精神障碍起病较急,多在2~3天出现。进行性病程,常反复急剧复发和缓解。一般持续1~3周。与躯体症状消长平行。有谵妄状态、并发神经症状、合并各脏器疾病者、特别是肾功能不全、尿毒症的预后欠佳,病死率较高,一般为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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