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内压增高治疗的注意事项?
浏览:508 更新时间:2015-05-03 03:09
一旦出现头痛视觉障碍、呕吐“三联症”已属颅内压增高症的典型表现。癫痫样发作常预示颅内压急剧增加;如出现一侧瞳孔扩大,常为同侧颞叶钩回疝的临床表现;双侧瞳孔扩大常为小脑扁桃体疝的表现;若伴有生命体征(血压增高、心率减慢、脉搏洪大呼吸慢而深)和意识减退,则病人已处濒危状态,需立即采取急救措施。一般及时进行内科抢救或紧急治疗,随后进行放射治疗或(和)手术治疗早期诊断,及时进行的综合治疗措施对减轻症状、提高生存质量、延长生存期的疗效较好有些病人仍能生存5年以上。内科治疗急救处置 (1)糖皮质激素:为治疗恶性肿瘤脑转移继发性脑水肿的极重要的有效的辅助药物,常用的药物有地塞米松,甲泼尼龙(甲基强的松龙),泼尼松(强的松)它可阻断肿瘤毒性代谢对血管的影响;其临床疗效出现较快,可维持6~48h,甚至可达3~7天可使60%~80%病人的临床症状缓解。一般开始用量为地塞米松15mg/d(其他糖皮质激素可按药效折算)。对一般用量无效者可加量至每天30mg、60mg,甚至100mg;对症状的改善优于对体征的好转。对有溃疡病糖尿病、出血性疾病者应慎用。可加用西咪替丁(甲氰咪胍)雷尼替丁或奥美拉唑(洛赛克)以预防应激性溃疡。 (2)渗透疗法:应用渗透性利尿剂以减少脑细胞外液量和全身性水分。常用药物有甘露醇、尿素、山梨醇或甘油,须静脉注入或快速静脉滴入。这类药物进入血管后随血管内与细胞外间隙出现的渗透压梯度差,使水顺利地由脑细胞间隙透过血脑屏障返回血管,并随渗透性利尿剂由肾排出。颅内压随脑细胞间隙水分减少而降低,改善脑血流,一般在用药后15~30min内可改善症状和体征,2h左右作用最强,如不作其他治疗,4~6h后颅内压不仅可再次增高,而且可出现“反跳”,颅内压比治疗前更高,因此应根据病情每6、8或12小时给药1次,甘露醇或山梨醇为1~2g/kg,尿素为0.5~1g/kg,甘油为1g/kg即使坚持治疗,几周内病情可因脑转移灶增大而再度加重。在渗透疗法时应适当限制液体入量,为配合渗透性利尿剂也可加用呋塞米。 (3)脑转移的紧急或急救处置:当病人受到急性或亚急性功能障碍或神经损伤,出现症状或体征如发生头痛、恶心、呕吐、精神意识障碍、癫痫发作或习性改变,可能为脑转移癌增大或出血脑脊液回流受阻、脑水肿或交通性水脑、颅内压增高、电解质紊乱肝肾功能损伤或中枢神经系感染。病变可以突然发生或隐匿进展。这类情况就须临床紧急缓解症状同时进行检查和治疗。进行神经系统体检、脑CT或MRI检查,或其他特殊检查,以确定临床症状发生的原因,尽快采用内科和(或)外科手段纠正主要病因。根据病情需要立即采用的非特异性治疗。放疗 放疗是脑转移非手术治疗中最有效的治疗为巩固已取得颅内压增高症的疗效,常须加用放疗。 1954年Phillips首先报道用放疗姑息性治疗脑转移癌瘤以来,现代已成为几乎所有脑转移癌瘤的主要治疗或手术后的辅助治疗;并发现其疗效与转移灶性状病人本人及放疗技术因素有关,为此须进一步研究最佳时间一剂量治疗方案。 由于尸检发现多发脑转移的发病率高,因此即使临床检查发现为单一脑转移灶,也应视作存在多发微小癌灶。放疗的放射野常是全脑,经1~4周应用20~50Gy曾以多种时间-剂量方案比较疗效和中位生存期,以2周内应用30Gy全脑放疗,并于病灶局部增加3次总量9Gy的疗效较好中位生存期较长,较易于耐受,较少花费,也较为方便。 对一些放疗复发或放疗抗拒的脑转移性癌瘤,可以增加放疗剂量。由于正常脑组织放射的安全耐受量为55~70Gy,因此需要时外照射可用至此剂量必要时可应用外科插入法组织间放疗,在7~60天时间内相当应用大剂量小分割80~150Gy;所选用核素的物理性能决定放疗剂量和辐射范围,造成局部高剂量致肿瘤灶放射性坏死而减少对正常组织的辐射。疗效与肿瘤灶大小、形状精确定位以及肿瘤灶对放疗的敏感性有关放疗可使约70%病人的头痛完全缓解,约80%的头痛可达完全或部分缓解。选择性放疗的死亡率为0~4.3%,中位生存期3~6个月,平均生存期为3.4~6.5个月,1年生存率约8%~16%。化疗 化疗以亚硝脲类对脑转移灶的疗效较好。根据病理类型肺小细胞癌乳腺癌、胃癌等常选用卡莫司汀(卡氮芥,BCNU)125mg静滴,1次/d连用3天非小细胞肺癌、卵巢癌等常选用司莫司汀150~300mg口服,或洛莫司汀(环已亚硝脲,CCNU)100~200mg口服,每6~8周1次。也可加用长春新碱或依托泊苷(足叶乙甙)以增加疗效;也有采用甲氨蝶呤10~12.5mg加地塞米松5mg椎管内注射以获暂时缓解。并应适当加用对原发肿瘤高效低毒、无交叉耐药又能增效的抗癌药;由于老年人肝肾功能和骨髓储备下降。外科治疗 对孤立性或局限性多发转移癌瘤争取手术切除,以减低脑压和获得病理诊断。对脑室阻塞、颞侧或小脑转移灶已失去代偿机能、对渗透疗法未能缓解、对放疗抗拒、手术后复发或有转移灶并发症(出血感染或脑脊液滞流)的有生命威胁者,一般均需外科紧急减压,包括脑室穿刺引流、分流术开颅减压、放置减压装置、切除肿瘤或(和)清除血块及止血。选择性手术死亡率8.5%~32%,中位生存期为3.6~9.1个月1年以上生存率13%~45%。综合治疗 选择性手术与放疗的综合治疗可进一步提高疗效中位生存期:未治疗的脑转移者为1~2个月,糖皮质激素治疗可能延长至2.5个月,放疗者约为3~6个月。选择性手术者约为3.6~9.1个月。在1981年以前的一些报道认为,手术加放疗的综合治疗,未能明显提高生存期;1987年Smalley报道选择性孤立病灶单纯手术的中位生存期为11.5个月,选择性手术加辅助放疗的中位生存期为21.0个月,优于单纯手术者。这与病灶定位技术提高和更好选择手术和开展综合治疗有密切关系高度恶性肿瘤脑转移治疗后生存2年以上是较少的,其中大多数进行手术为主并用放疗激素和化疗等多种治疗;一些选择性手术并综合治疗者的5年生存率可达2.5%至13.0%。脑转移预后与早期发现转移癌大小,孤立病灶不在要害部位无或轻的症状和(或)体征,离发现原发病灶的间隔时间较长无其他转移灶发现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