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要注意什么?
浏览:498 更新时间:2015-05-03 18:09
妊娠合并心脏病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患者在有心脏病的前提下受孕,另一种就是怀孕以后心脏病才发病,不管是哪一种,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都不能忽视,整个孕期都要特别注意,需要定期检查,有问题及早处理。
(一)妊娠期处理:
对心功二级以下患者应加强产前检查,至少每2周1次。患者应有足够的休息,避免较重的体力劳动,进低盐饮食,注意预防呼吸道感染,有贫血者应积极治疗,于预产期前2周入院待产。有心衰者应立即入院治疗。孕妇对毛地黄类药物耐受性较差,用药时(尤其在快速毛地黄化时)应注意毒性反应,如呕吐、脉搏缓慢及胸痛等。孕期最好服用作用及排泄较迅速的毛地黄类药物,如地高辛0.25mg,口服2/日,2~3天后酌情改服一次,不要求达饱和量,以防万一发生心衰后,能有加大剂量的余地。因长期用维持量较难掌握,离预产期远者,病情好转后可停药,临产后如需要可快速毛地黄化。凡有以下情况者,应设法终止妊娠:
1.心脏病较重,代偿功能在三级以上者。
2.既往妊娠有心衰史或妊娠早期即发生心衰者。
3.风湿性心脏病有中、重度二尖瓣病变伴有肺动脉高压者或紫绀型先心病。
4.患有活动性风湿热、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及有严重的心律失常者。
5.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及心肌炎。终止妊娠的方法,妊娠在3月以内可行人流术,>12周而<15周者,必要时可慎重考虑用钳刮术终止妊娠。中孕引产,尤其须手术时,有较大危险性,应尽量避免。如有条件,可在积极治疗观察下,使妊娠继续下去。凡出现心衰者,必须在控制心衰后,再终止妊娠。
(二)分娩期处理:
2000年来认为剖宫产时血液动力学的改变比阴道分娩小,心功不好者,可考虑在硬膜外麻醉下行剖宫产,同时心脏监护,术后心脏情况可好转。妊娠合并心脏病
1.第一产程 做好产妇的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患者可取半坐卧位,每半小时测血压、脉搏、呼吸一次。适当应用镇静剂,如杜冷丁、非那根等,使获得精神安慰,消除恐惧紧张心情。如脉搏每分钟超过120次及呼吸超过28次/分者,表示有心衰先兆,应积极处理,如给氧及尽快给予强心药物等,可酌情注射氨茶硷、毒毛旋花子甙K或西地兰,必要时给吗啡,用法如下:
①氨茶硷250mg加于25%葡萄糖20ml内缓慢静注,4~6小时后可重复。
②毒毛旋花子甙K0.125~0.25mg加于25%葡萄糖20ml内缓慢静注(约10分钟注完)。注射时注意观察心跳及脉搏,如出现心律不齐、脉搏过缓者,应立即停用。必要时4小时后再给0.125mg。
③西地兰0.2-0.4mg加于25%葡萄糖20ml内缓慢静注。必要时4小时后再给0.2mg。注意事项同毒毛旋花子甙K。
④有肺水肿时,可给予50%酒精氧气吸入,每次20~30分钟,可消除肺与气管内泡沫,可与氧交替使用。速尿20~40mg加入25%葡萄糖20ml作静注。利尿剂多于注射后15分钟开始显效,1~2小时后达高峰。
2.第二产程 宫口开全后,用胎头吸引器或产钳助产,尽快结束分娩,以免产妇过度用力。臀位产必要时行臀牵引术。第三产程注意防治产后出血。胎儿娩出后,腹部立即置放1~2kg重的沙袋(或用手按压),以防因腹压骤减致大量血液倾注内脏血管引起周围循环衰竭。皮下注射吗啡10mg,或杜冷丁50~100mg,使安静休息。为防治产后出血,必要时可肌注催产素10~20u。麦角新碱能增加静脉压,应尽可能避免使用。
(三)产褥期处理:
产后勿立即移动产妇,严密观察,2小时后情况稳定,可送回病房。产后3天内,尤其是前24小时内必须加强观察,警惕发生心衰,并做好一切抢救准备。产后应卧床休息两周,有心衰者应酌情延长。一般以不哺乳为宜,无心衰者,可酌情哺乳。产后易并发感染及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可预防性应用抗生素。病情较轻者,应注意避孕;对不宜再生育者,应劝行绝育手术。手术可在产后一周左右进行,此时心脏情况已趋稳定,体力基本恢复,产后感染业已排除。有心衰者,先行控制后,再择期绝育。
妊娠和并心脏病是比较危险的,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心脏病患者如果想要生育一定要做好事前的咨询工作,如果医生不建议受孕,最好还是放弃,毕竟受孕后弄不好就有可能母子都保不住,给家庭难以承受的悲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