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的产科处理
浏览:550 更新时间:2015-04-30 19:20
收藏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产科处理是一个比较让人担忧的事情,这对于我们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那么在这个过程中 ,我们应该注意些什么,大家都知道了吗?若是不知也没关系,现在一起来了解一下。
(1)妊娠合并风湿性心瓣膜病,基础疾病严重,出现药物控制不佳的心力衰竭,如妊娠在3个月之内可采用人工流产终止妊娠,妊娠在4个月以上者终止妊娠风险也大,可采用引产术,不宜采用刮宫术。需终止妊娠的情况还有:风湿性心瓣膜病合并肺动脉高压、近期内并发感染性心内膜炎者;合并其他严重内科疾病如肺结核、肾炎、严重高血压等。
(2)基础病变较轻、心功能较好者,可采用经阴道分娩。但自然分娩产程长、血流动力学变化大,原来情况稳定的孕妇可能发生心力衰竭,故风湿性心瓣膜病孕妇宜采用剖宫产。术中要注意避免麻醉过度引起的血压下降,胎儿娩出后立即在产妇腹部放置沙袋,防止腹压骤降明显减少回心血流量。
(3)产后回心血量增加,有可能发生心力衰竭,特别是在24h内,故仍要密切观察病情,及时做相应处理。原服用地高辛的继续服用。心功能Ⅰ~Ⅱ级者可以哺乳。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产科处理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绝对不能马虎大意,要是因为自己的疏忽和错误导致一些严重麻烦的产生,相信谁都是不会好受的。那么为了杜绝这种情况,多一些付出,便是最好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