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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管化学性烧伤可以并发哪些疾病?

浏览:446    更新时间:2015-04-21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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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吞服腐蚀剂后的并发症可以分为局部和全身两类。

  1.全身并发症 服毒量较多,则有全身中毒现象,重者在数小时内或1~2天内死亡。

  2.局部并发症

  (1)出血:在服毒后数天内可出现小量吐血,但大量出血则为坏死组织脱落所致,常出现于1~2周内,一般多在10天左右突然发生大量出血,重的可因无法制止而死亡。故对严重的患者,1周后各种症状虽然消失,最好仍应卧床休息、进流质饮食直至2周后,如此多不致发生大量出血。

  (2)食管穿孔和纵隔炎:只并发于吞服毒液过浓而量又大的患者,一般碱性腐蚀较酸性者更易发生食管穿孔,多在食管下端破裂至左侧胸腔,有时穿过至气管,形成气管食管瘘管,文献上曾有偶然破溃至主动脉弓的报道。

  (3)胃烧伤、胃穿孔和腹膜炎:并发于酸性腐蚀剂者为多,呈急腹症表现,病情危重。

  (4)喉水肿、吸入性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症:可以并发于急性腐蚀性食管炎和瘢痕狭窄时期,尤易发于儿童患者。

  (5)食管瘢痕狭窄:常为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只有早期预防才可防止其发生,胃瘢痕狭窄也常并发于吞咽酸性腐蚀剂的患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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