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年型皮肌炎治疗前的注意事项
浏览:349 更新时间:2015-04-21 19:17
(一)治疗
1.一般治疗 注意避免阳光照射,出门宜带帽子和手套,皮肤护理,避免外伤引起溃疡和溃破处继发感染;注意心脏功能和呼吸情况;低盐饮食;肢体注意功能位,及时进行按摩和体疗。
2.皮质激素 泼尼松2mg/(kg·d),最大量≤60mg/d,分次服用,共服用1个月,后改为1mg/(kg·d),随后逐渐减量,连用2年以上;急性期可用甲泼尼龙大剂量冲击疗法,10~30mg/(kg·d)(≤1000mg/d)静脉滴注1~3天。注意本病时有消化道吸收障碍,口服泼尼松不能吸收,宜改用静注。
3.羟氯喹 剂量6mg/(kg·d),可控制皮肤病变发展。
4.免疫抑制剂 可选用:
(1)甲氨蝶呤(MTX)0.35~0.65mg/(kg·次),每周1次,口服、静脉注射或肌注。
(2)环磷酰胺(CTX)0.5~0.75g/(m2·次),每月1次静滴。
(3)硫唑嘌呤(azathioprine)1~3mg/(kg·d),口服。
(4)环孢素(cyclosporine A)2.5~7.5mg/(kg·d),口服。重症可选用2种免疫抑制剂。
5.IVIG 1~2g/(kg·次),每月1次,对皮质激素耐药或皮质激素依赖患儿可应用。
(二)预后
在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前,本病的死亡率约为40%左右,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应用,已使预后大为改观,早期强有力的治疗可改变皮肌炎的病程,约90%的患儿达到完全缓解和正常生活。少数病儿有轻度肌萎缩。5%患儿有严重后遗症,需用轮椅。20%~40%患儿发生钙质沉着,严重者可引起运动障碍。病程及病变严重程度与预后有关(表1)。
多数患儿疾病活动期为2年,经过治疗可达到完全缓解,少数病儿可有多次复发或呈慢性持续状态,病情可持续3~5年或更长。北京儿童医院对1977~1992年住院的皮肌炎患者进行长期随访,证明皮肌炎经过长期治疗,多数患者可获得缓解。其中部分病例复发,其中1例复发7次,皮质激素停药过早,减量过快均是导致复发的重要原因。本病的死亡原因为软腭及呼吸肌受累、胃肠道出血及穿孔、肺部受累和继发感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