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静脉血栓病治疗前的注意事项
浏览:274 更新时间:2015-05-01 08:09
预防:
1.妇科术后静脉血栓病的预防 术前详细询问病史,了解有无个人或家族静脉血栓病的病史以及其他诱发血栓形成的危险因素。纠正贫血、脱水,控制心脏病、糖尿病,口服避孕药服用者术前3~4 周停用。手术时注意患者下肢避免受压,特别是采取膀胱截石位手术的患者。手术操作需轻柔,减少组织损伤及对盆腔血管的刺激。术中、术后保持水电解质平衡,及时纠正脱水,术后鼓励病人勤翻身,做足底伸屈运动,早期起床活动。术后患者如有腿部不适须仔细检查,警惕小腿深部静脉血栓的早期症状。静脉输液注意避免输入对静脉有刺激的药物,长期输液者注意静脉穿刺处的无菌处理。
2.产科静脉血栓病的预防 预防须从产前检查开始,加强孕期保健及管理,注意询问有无个人及家族静脉血栓史。孕期积极防治妊娠并发症,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心脏病、糖尿病等。正确处理产程,严格掌握剖宫产指征,预防产褥感染。产后或术后鼓励早期活动,做足部伸屈运动。对有静脉血栓史,遗传性或获得性血栓形成倾向的孕妇,因其复发风险大,主张给予预防性抗凝治疗,从妊娠期持续到产后6 周,特别是那些有附加危险因素的孕妇,如年龄>35 岁、肥胖、孕期长期卧床或不活动或剖宫产等,采用普通肝素或低分子量肝素。妊娠期接受肝素治疗者临产后应停用,以免增加出血危险,产后4~8h 再恢复肝素抗凝治疗。有家族史或个人静脉血栓史的孕妇静脉血栓的发生率高,但无症状的携带者其发生静脉血栓的危险性显著降低,如PC 缺陷或PS 缺陷,妊娠期可以不给而在发病多的产褥期给予预防性肝素治疗。但对无症状的AT 缺陷携带者,则有所不同,因其妊娠并发血栓的风险高,主张在妊娠早期即给予预防性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