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内与凝血系统功能相拮抗的是抗凝血系统,在正常情况下,两者保持动态平衡,从而维持血液在血管内的正常流动。抗凝血酶Ⅲ是抗凝系统中最重要的成分,它由肝脏合成,为一种多功能的丝氨酸蛋白酶抑制物,可抑制凝血酶生成,具有强大的抗凝活性,占血浆抗凝酶活性的70%。
应用黄体酮、雌激素类避孕药、抗凝类药物,可使这两者结果升高。因此,检验前必须禁用这些药物。
样品采用0.109mol/L枸橼酸钠抗凝,而不用肝素抗凝。
样品不可反复冻融。
正常:
抗凝血酶Ⅲ活性:0.90~1.20(发光底物法)
抗凝血酶Ⅲ抗原:250~330mg/L(免疫比浊法)
异常:
降低见于:
先天性和获得性抗凝血酶缺乏症,如肝脏疾病,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外科手术后,心肌梗死,心绞痛,脑血管疾病,肾小球疾病,静脉血栓形成等。
升高见于:
血友病,白血病和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的出血期,单纯性紫癜,肾病尿毒症,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
导致该异常结果可能疾病为: 静脉血栓形成 尿毒症 白血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
推荐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