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系统检查是为了判断神经系统有无损害及损害的部位和程度,即解决病变的“定位”诊断。
检查应按一定顺序,并注意和一般体检结合进行。通常先查颅神经,包括其运动、感觉、反射和植物神经各个功能;然后依次查上肢和下肢的运动系统和反射,最后查感觉和植物神经系统。
检查亦应根据病史和初步观察所见,有所侧重、尤其在危重伤病员的检查时,更为重要。此外,意识、失语、失用、失认等大脑皮层功能障碍,也属于神经系统检查的范畴。
检查前禁忌:
1、检查前几天要按时作息,不要太过劳累,不喝酒,不吃辛辣等有刺激性的物质。
2、在认知、情感和意志行为方面有异常的患者去医院检查时要有家属陪同,家属在检查前要安抚好患者的情绪,避免其过于激动以致检查无法顺利进行。
检查时要求:
1、环境需安静,尽量避免各种外界刺激,感觉功能的检查中病人应闭目,以使病人注意力集中。
2、一次检查不宜过久,否则病人疲劳,结果不准。
3、由于各种感受器在全身不同部位有不同的分布,同一强度的刺激,在不同部位感受的灵敏度也就不同,故应注意对称部位的对比。为此先刺激健侧,以其感觉为标准再刺激患侧。
4、刺激的强度,一般稍超过正常的应激阂即可,不宜过强。力求对称部位刺激强度相等。为了确定感觉障碍的程度,可用不同强度检查患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