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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性内耳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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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预防

        1).出现症状后,应立即进行再加压或回到原来水位压力,俟症状消失后再缓慢减压。据Farmer意见,再加压的深度一般应在出现症状时深度以下三个大气压(30.48m),如原先吸入混合气体,此时应恢复使用,待情况好转后再进行减压。

2).头晕、耳鸣时应取头高位,进行加压氧气吸入,亦可用安定以减轻症状。

3.)用肝素弊多利少,现已不用。

4.)鼓膜穿孔或咽鼓管功能不良者,忌做潜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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