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皮肤接触高温物体或高温液体:多见于3岁以下、刚学会行走的幼儿,在大人接触如尚未冷却饭菜、开水、烫锅、电热杯等,烫伤部位与正常组织边界较为清楚。2.接触明火:多见于2岁以上小儿,在缺乏防护情况下接触炉火、火柴、易燃物突然燃烧后烫伤,其受伤边界通常呈不很清楚。3.爆炸时烧伤:较少见,可能由于玩烟花爆竹时被烧伤,受伤部位烫伤程度较均匀。4.电击伤:较少见,小孩玩耍时爬上高压塔时触电或被雷电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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