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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性肝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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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预防

药物性肝病的预防至关重要,在临床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掌握用药指征 临床医师应熟悉所用药物的性能及肝脏毒性,尽量少用或不用对肝脏有毒性作用的药物,禁忌在指征不明确时滥用药物及长期大量用药。

2.了解患者用药史 用药前详细询问病史,特别是肝病、饮食、接触工业化学毒物、肾脏疾病及过敏史等,对有药物性肝病史的患者,应避免再度给予相同或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

3.用药前还应注意患者的个体状况 考虑到全身情况、年龄、性别、生理及病理状态、营养情况、药物的耐受性、精神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对肝、肾病患者、新生儿、妊娠等患者,药物的选择使用和剂量应慎重考虑。

4.考虑并发病对肝脏的影响 肝病患者常易合并病毒、细菌、真菌、寄生虫等致病因子的感染,这些因子本身及其代谢产物会加重肝脏的负担。从免疫学观点看,这些感染常有细胞免疫发生,大量淋巴因子产生可导致肝细胞坏死。如合并中枢神经、心血管、消化、内分泌及泌尿系统疾病时,亦增加了用药的复杂性。

5.用药时避免下列情况 避免空腹或饥饿状态下服药;营养缺乏者,避免使用有肝毒性的药物;用药期间避免大量饮酒、或饮酒后服药;中年以上患者对药物解毒能力下降,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所用药物应尽量避免与苯巴比妥或氯丙嗪长期同服;麻醉药、安眠药、镇痛药、磺胺类不宜长期服用。

6.监测用药过程  加强用药过程中的监护,注意监视各种毒性反应及不良反应,定期检测血象、尿液、胆红素、转氨酶、ALP等。特别是新药试用期内更应如此。

7.以往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化学合成的新药,即使无中毒病例报告,仍有发生过敏性肝损害的危险;含同种或异种蛋白的生物制剂,偶可发生过敏性肝损害;凡用药量大或时间长者,产生过敏的机会增多;处于细菌感染高潮期或切除肿瘤不久者,易发生药物过敏反应。

8.利用或避开药物的相互作用来防止不良反应 可用皮质激素来防止或减轻大多数药物性肝损害;联苯双酯与抗肿瘤药合用可预防药物性肝损害;对氨基水杨酸能阻滞异烟肼的乙酰化,减轻其肝损害;半胱氨酸能恢复谷胱甘肽的储备,可减轻对乙酰氨基酚的毒性;由于巴比妥在肝内分解,故某些药物与巴比妥类同服时可加重肝损害,应避免;已有肝功能异常者,如用吗啡类、巴比妥类、蛋氨酸、氨盐、麻醉药、强利尿药易诱发肝性脑病,应禁用;长期使用四环素及皮质激素类药物,易引起脂肪肝。

9.停药 一旦出现肝损害,应立即停药。

10.肝脏疾病患者用药的注意事项肝功能受损时,药物半衰期延长,可造成药物体内蓄积,毒性增加,故应调整给药方案,降低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尤其是对那些从肝脏代谢消除且不良反应多的药物更应注意。如肝功能不良者应用氯霉素,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生率增加。肝病患者合并心功能不全、快速型室上性心律失常时应用洋地黄治疗时,宜选用主要由肾脏排泄的地高辛,而不宜选用主要由肝脏排泄的洋地黄毒苷,以免蓄积中毒。肝病患者合并感染结核菌时,可考虑使用乙胺丁醇、环丝氨酸、卷曲霉素等肝损害作用很小的抗结核药物,而尽量避免使用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等肝毒性较明显的药物。

肝性脑病及其前期患者对镇静药、麻醉药十分敏感,如地西泮、吗啡、巴比妥类等,易发生危险的中枢神经抑制,主要原因并非药物解毒作用不良致药效加强,而是因中枢神经受体敏感性增加,如GABA受体随肝病严重性而增加,药物与内源性、外源性中枢神经递质或假性神经递质竞争关系改变。另外,凡可以增加血氨浓度的治疗方法如输血、输血浆、输蛋白及应用其他含氮药物(如蛋氨酸),或可以降低异化代谢的药物(如单胺氧化酶抑制药)等也都可能诱发肝性脑病。肝功能严重受损害患者禁用乙酰唑胺、噻嗪类利尿药,因能减少尿中H+的排出,而减少NH4 的排泄,加重氨在体内的堆积,诱发肝性脑病。同时利尿时降低血钾亦可诱发肝性脑病。

肝功能不良时,应用口服抗凝血药如香豆素类等,对凝血功能的抑制较明显,停药后恢复也较迟,这可能因肝脏利用维生素合成凝血酶及其他凝血因子的能力降低,另一方面,也可能与游离型药物增加、作用增强有关。

肝硬化门脉高压门腔静脉吻合时,可使药物口服后绕过肝脏吸收,生物利用度增加,作用增强,如普萘洛尔、维拉帕米等。而有些药物则需经过肝脏代谢才能活化成有效药物,在肝功能不良时药效降低,如泼尼松需要在肝中经11β羟化脱氢酶催化转化成泼尼松龙,才能发挥疗效。在急、慢性肝病患者中,有些口服泼尼松后血浆中泼尼松龙的水平明显低于正常,而在肝病临床恢复时,服用泼尼松后血中泼尼松龙水平明显回升。故肝病患者宜用泼尼松龙代替泼尼松。另外,免疫抑制药硫唑嘌呤、抗肿瘤药环磷酰胺等均需在肝内活化后才能显效,肝病患者应用时应注意。总而言之,肝病患者使用药物必须谨慎,药物少用为妥,剂量不宜过大,切不可同时合用多种药物,以免增加肝脏负担和发生各种不良反应。

对一般药物而言,由肝功能不良所致药物血浆浓度的变化常不超过2~3倍,在没有受体敏感性改变的情况下,血药浓度的这种变化对许多药物的临床意义并不很重要,因为正常人之间也可能有这种个体差异。但有些药物在肝功能不良时有发生不良反应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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