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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心脏病如何诊断?

浏览:407    更新时间:2015-05-03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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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于妊娠期的孕妇,胎儿的成长会给身体的器官带来一定负荷,因此妊娠期常常会出现合并症,妊娠期心脏病就是较为常见的严重合并症。由于严重的妊娠期心脏病可能导致流产、死胎,医生建议出现妊娠期心脏病症状的患者一定要及时到医院进行诊断。

  心衰的早期表现为:轻微活动即有心慌、胸闷、气短,脉搏在110次/分以上,呼吸在24次/分以上及肺底部可听到少量持续性湿啰音等;较严重时表现为:咳嗽、咯血及粉红色泡沫样痰(其内可找到心衰细胞)、唇面发绀、颈静脉怒张、下肢明显浮肿、静卧休息时呼吸脉搏仍快、肺底部有持续性湿啰音及肝脾肿大、压痛等。最严重时表现为:端坐呼吸、口周颜面发绀更重、心动过速或心房纤颤等。X线可显示心界扩大。心电图提示心律失常或心肌缺损等。

  诊断多不困难,患者既往大都有心慌气短史,妊娠后加重。在心前区可听到舒张期杂音或二级以上收缩期杂音,严重者可有奔马律或心房纤颤等。

  心脏病对妊娠和分娩的影响程度与心脏代偿功能有关,代偿功能的判定系根据日常体力活动时的耐受力如何为标准,分为四级:

  第一级:一般体力活动时无心脏功能不全表现;

  第二级:一般体力活动略受限制,休息时正常,在日常体力活动后有疲乏无力、心慌气短等表现;

  第三级:一般体力活动明显受限,操作少于日常体力活动时即出现明显症状。以往有过心衰史,均属此级;

  第四级:休息时仍有心脏功能不全表现;

  心脏代偿功能在三级以上者,常突然发生严重心衰,因此,早期诊断和处理极为重要。

  妊娠期心脏患者一般会出现较为明显的症状,孕妇如接受定期的产检,医院可通过常规的检查手段就可以准确诊断。早发现、早治疗是确保妊娠期心脏的患者母子平安的关键,专家建议所有孕妇孕期定期产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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