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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肺炎治疗前的注意事项

浏览:456    更新时间:2015-04-27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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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治疗

  1.支持疗法 卧床休息、保证营养、纠正酸中毒及水、电解质紊乱、纠正低氧血症。

  2.病因治疗 应用抗生素治疗是细菌及支原体肺炎的主要治疗手段。根据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用药最为合理,在药敏试验结果出来前,根据临床症状、体征、痰涂片等结果推测病原体,选择对胎儿无明显影响的广谱抗生素。肺炎双球菌、链球菌首选青霉素、头孢菌素;革兰阴性杆菌可选用氨苄西林(氨苄青霉素)、舒他西林(舒氨新);厌氧菌肺炎选用青霉素、红霉素、 羧苄西林(羧苄青霉素);支原体、衣原体肺炎首选红霉素;病毒性肺炎选用抗病毒药物如甲型流感病毒可用金刚烷胺10mg,每12小时1次,疱疹病毒可用阿昔洛韦(无环鸟苷)5mg/(kg·d),每8h分服。

  3.改善呼吸道通畅度 及时排出痰液。

  4.监测胎儿 有无缺氧及有无宫内感染。

  5.产科处理

  (1)妊娠早期,为避免高热等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可在肺炎症痊愈后酌情行人工流产,但胎儿若较珍贵,亦可继续妊娠。

  (2)轻型肺炎可积极治疗,等待胎儿成熟后分娩,重型肺炎应纠正呼吸衰竭、低氧血症、酸中毒、电解质失衡,根据胎龄,胎儿宫内情况及有无产科并发症决定终止妊娠的时机及方式。无产科手术指征者,以阴道分娩为宜,临产后应严密监护,给氧,防止胎儿宫内缺氧,缩短第2产程,行产钳助产,预防产后出血及感染。

  (二)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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