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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湿肺治疗前的注意事项

浏览:396    更新时间:2015-04-23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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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不须治疗。有青紫者可给40%氧,使PaO2维持在6.67~10.7kPa(50~80mmHg),呼吸急促较明显而致哺乳困难者可用胃管饲养。因肺部液体已多,摄入液量应适当控制。偶遇酸碱平衡失常,应予输液纠正。病程超过2天的病例可用抗生素防止继发感染。出现烦躁时可静滴地塞米松,以减轻肺水肿。

  (1)加强护理、保暖,每日供给能量至少209kJ/kg(50kcal/kg)和总液量60~80ml/kg,必要时由静脉供给。

  (2)间歇给氧,不主张用持续正压呼吸,以免加重肺气肿。

  (3)及时纠正酸中毒。

  (4)对症治疗,如烦躁者可肌内注射苯巴比妥,每次3~5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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