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造血系统有损害的药物应严格掌握指征,防止滥用。在使用过程要定期观察血象。

  2.对接触损害造血系统毒物或放射性物质的工作者,应加强各种防护措施,定期进行血象检查。

  3.大力开展防治病毒性肝炎及其他病毒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