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或受虐均指在精神或肉体上产生较严重伤害的情况,而且非此不能引起性的兴奋和满足。一般的“打情骂俏”因不引起精神和肉体伤害,属于性挑逗行为,不属性施虐或受虐。

  性施虐癖是反复、强烈的性渴求、住想象涉及对性对象施加心理或躯体性伤害行为,以取得性兴奋、性满足,并把它付诸行动,至少持续半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