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过敏试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⑴如果您曾经对某药有过敏史,一定要告诉医生,不可再次使用。使用可能致敏的药物前,一定要接受过敏试验,而且每次使用青霉素停药三天后再用时,或使用中更换药物批号时,都必须重新作过敏试验。已知青霉素过敏者,应禁作过敏试验。

  ⑵护士为您作皮肤敏感试验,一般在手腕内侧皮肤最薄嫩处的皮内注入试验药液,使局部隆起绿豆大的小皮丘,然后15-20分钟观察皮丘有无变化,如皮丘发红、发硬、增大,超过直径1厘米时为阳性,即为过敏,就不能用药。因此,过敏试验后要注意防止摸擦皮丘,不要让它受到任何刺激,以免造成人为的红肿,影响试验结果的判断。

  ⑶试验场地备有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在皮试观察中,不要离开试验场地,以便发生过敏时立即抢救。

  ⑷试验中如有心慌、胸闷、气促、恶心、呕吐、腹痛等不适时,应立即告诉护士或医生,以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⑸药物过敏反应有立即反应,加速反应和迟缓反应。因此,皮试阴性注射第一次药物后,不要立即离开注射场地,待休息观察半小时无反应时,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