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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性眼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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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检查


1.详询外伤史,包括致伤原因,致伤物种类、方向、速度和距离,致伤时间。鉴别为机械性或非机械性外伤,如为机械性伤,则进一步分清眼球挫伤、眼球穿通伤或附属器伤,有无眼球内或眶内、眼睑内异物存留,如为非机械性伤,则应区分为物理性、化学性等。

2.必须注意全身情况,如休克、颅脑外伤、感染等。合并全身外伤者,应请有关科诊治。对局部检查必须轻巧,不可压迫眼球,必要时滴表面麻醉剂。如合并颅脑外伤时,未经神经科检查前不要散瞳。

3.检查眼球表面异物时,应特别注意角膜、睑板下沟及穹窿结膜。

4.对眼挫伤患者,应详查眼附属器及眼球前后各部。对眼球穿通伤患者,应详查伤口的大小、部位、深度,有无眼球内容物脱出、眼球运动障碍或异物存留,必要时绘图说明。热及化学烧伤应描述其范围和程度,磷烧伤时注意创面有无磷臭味,并应在暗处检查有无磷光。

5.检查每眼的视力及功能,除有明显眼球穿通伤外,应尽可能检查眼底,必要时散瞳检查。

6.凡疑有眼眶骨折或球内异物者,应做X线摄影、CT或超声检查。发现有异物存留时,应行异物定位。

7.注意健眼视力、眼球前后各部情况,有无交感性眼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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