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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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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症状

根据患者有接触史,皮损发生在接触部位和典型的皮疹表现以及斑贴试验阳性,即可作出诊断,但需与肛门急性湿疹相鉴别。

㈠发病前均有过敏物质或刺激物接触史,一般发病急,皮损发生在接触部位。

㈡皮损的轻重与致敏物或刺激物质的强弱,作用时间的长短,接触面积大小以及机体的敏感性有关,轻者局部仅有充血,境界清楚的淡红或鲜红色斑;重者可出现丘疹,水疱,大疱糜烂渗出等损害;刺激性强烈者可致皮肤坏死或溃疡;机体高度敏感时,可泛发全身,除瘙痒疼痛外,少数患者可有恶寒,发热,恶心,呕吐等全身症状。

㈢本病有自限性,除去病因后,可很快自愈,若未能及时除去病因,致使病程迁延,可转变成慢性,类似湿疹样皮炎。

㈣变应性接触性皮炎,接触物斑贴试验常呈阳性。

皮损一般仅局限于接触部位,以露出部位为多,境界边缘清楚,形态与接触物大抵一致,但亦可因搔抓或其他原因将接触物带至身体其他部位而发病者,甚至因机体处在高度敏感状态而泛发全身。

自觉灼痒,重者感疼痛,少数患者尤其是皮疹泛发全身者有时可引起全身反应,如畏寒,发热,恶心,头痛等。

诊断一般不难,根据急性发病,皮损发于接触或露出部位,皮损红肿炎症著明,当病因去除后皮炎迅速消退,若再接触又复发等,变应性者必要时可作接触物的皮肤斑贴试验以寻找致敏原,往往呈阳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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