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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颌口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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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症状

临床表现轻重不同。可从无自觉症状到症状严重。在幼虫入侵1~2天,可出现发热、不适、厌食、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荨麻疹。幼虫在皮下移行,初发为约蚕豆大小、圆形非凹陷性硬结或斑块,呈淡红至鲜红色,触之较硬,颇似血管性水肿,随虫体的移行,损害呈匐行性条索状硬块。自觉灼痒或剧烈触痛,约经1~4周左右,肿块即可消退,遗留蚕豆大小硬结,表面有色素沉着及少量鳞屑。发生于眼睑、阴囊等皮下组织松软部损害特明显,经过中可继发脓肿。

损害多限于皮肤,以腹部、背、四肢、头面部多见。

发病期间可伴有发热、全身不适等全身症状。偶有内脏(肺、脑、膀胱)及眼部受累者。可出现咳嗽、呼吸困难、头痛、四肢痉挛、癫痫样发作及虹膜炎、角膜炎、葡萄膜炎等眼症状,甚至失明。

食生食或不熟的上述鱼类及被污染的生水等历史。潜伏期长短不一,可由数天、数周至数年不等。临床表现。组织病理及实验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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