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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光眼睫状体炎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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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治疗

   治疗

1.药物治疗 青-睫综合征是一种自限性眼病,但可再次复发。在发作期间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可控制炎症发展。高眼压需要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服用消炎痛可以抑制PG的生物合成,对治疗本症可达到部分降压效果。氟灭酸(flufenamic acid)不仅能抑制PG的生物合成,并可直接对抗PG的生物效应,故较消炎痛更好。局部应用肾上腺素、噻吗心安亦有助于降低眼压。药物治疗不能预防本病的复发,皮质类固醇药物亦不应延长使用,以免姓皮质类固醇性青光眼。

(1)糖皮质激素 在患者出现眼压升高时,通常应给予糖皮质激素滴眼剂点眼治疗,可选用0.1%地塞米松或1%泼尼松龙滴眼剂,3~6次/d,在眼压恢复正常时,则应迅速降低点眼频度或停药。

(2)非甾体消炎药 对一些患者可给予非甾体消炎药如吲哚美辛(消炎痛)口服,也可给予非甾体消炎药滴眼剂如普南扑灵点眼治疗。

(3)降眼压药 可选用β受体阻断药(如0.5%噻吗洛尔滴眼剂)或0.1%肾上腺素、1%阿可乐定等降眼压药物点眼治疗。通过药物点眼治疗,患者的眼压通常于短期内即恢复至正常水平。

2.手术治疗 患者的眼压升高一般不宜行抗青光眼手术治疗,手术不能预防疾病的复发。但应严密观察,长期随访,若与原发性或继发性开角青光眼合并存在时,视功能有遭受威胁之可能,应考虑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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