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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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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治疗

妊娠合并糖尿病治疗前的注意事项?

预防

防治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关键是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及时有效地控制高危因素的发展,防止可能导致胎儿及孕妇死亡的各种危险情况出现,以保证母亲及胎儿顺利地度过妊娠期与分娩期。

1.怀孕前:对于孕前已有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妊娠;有效控制糖尿病,因为胎儿最严重的畸形是发生在怀早期6-7周内。应严密监测糖尿病孕妇的血压、肝肾心功能、视网膜病变及胎儿健康情况

2.妊娠期:糖尿病应勤查血糖,及时增减胰岛素用量;避免酮症的发生,主食每日应吃300-400克,分5-6次吃,少量多餐并多次胰岛素注射;密切监测胎儿大小及有无。

3.妊娠后合并糖尿病的孕妇,及早进行治疗。

妊娠合并糖尿病中医治疗方法

中药治疗:(一)辨证论治:

1.胃热炽盛证:妊娠期间,多食易饥,形体消瘦,大便干结,舌红苔黄,脉滑数。清胃泄火。玉女煎加减。

2.肺燥津亏证:妊娠期间,烦渴多饮,口干舌燥,尿频量多,舌尖边红,苔薄黄,脉数。清肺润燥。消渴方加葛根、麦冬、石斛等。

3.肾阴虚证:妊娠期间,尿频量多,混浊如脂膏,或尿甜,口干唇燥,舌红苔少,脉细数。滋补肾阴。六味地黄丸加减。

4.阴阳两虚证,妊娠期小便频数,尿混浊如膏,甚至饮一溲一,面色藜黑,耳轮焦干,腰膝酸软,形寒肢冷,舌淡苔白,脉沉细无力。温阳滋阴。金匮肾气丸加减。

5.单方验方:

(1)玉米须30g,煎汤代茶饮。

(2)猪胰1具,焙干研粉,9g/次,2次/日。

妊娠合并糖尿病西医治疗方法

药物治疗:糖尿病患者约有90%在妊娠期需用胰岛素,其余患者单用饮食控制已足够。

1.日常胰岛素治疗:使用胰岛素治疗一般选择中效胰岛素与短效胰岛素按2:1比例混合,早餐时给予总剂量的2/3,晚餐时注射剩余的1/3剂量(或将剩余混合剂量分别注射,即晚餐时注射短效胰岛素,睡前注射中效胰岛素,以减少夜间低血糖的发生。即所谓“日三”注射疗法)。此外,还有部分孕妇需要午餐时加用短效胰岛素,从而形成“日四”注射疗法。

2.妊娠糖尿病合并酮症酸中毒的处理:小剂量胰岛素持续静滴,负荷剂量为0.2~0.4 u/kg ,维持剂量为2~10 u/h。

补 液:

生理盐水:在12小时内补充4~6L。第一个1小时中补充1L;接下来的2~4小时内补入500~1000 ml;按250 ml/h的速度继续补入直到补充液量达总量的80%。

葡 萄 糖:当血糖达到250 mg/dl后开始补充5%糖盐。钾离子:正常或降低时按照15~20 mEq/h补充,血钾升高时等待降至正常后按20~30mEq/L浓度补充。

碳酸氢盐:如pH<7.10,则在1L 0.45生理盐水中加入44mEq碳酸氢盐静脉补充。其次,持续胎儿监测。一般来说,随着酸中毒的纠正,胎儿缺氧情况会有所好转,在处理早产儿时务必努力。在积极治疗的同时,应注意寻找如感染等诱因。

其他治疗:

1.孕期检查:早孕时,如伴有高血压、冠状动脉硬化、肾功能减退或有增生性视网膜病变者,则应考虑终止妊娠。如允许继续妊娠,患者应在高危门诊检查与随访,孕28周前,每月检查一次;孕28周后每2周检查一次。每次均应作尿糖、尿酮体、尿蛋白以及血压和体重的测定。糖尿病孕妇一般应在孕34~36周住院,病情严重,更应提前住院。

2 产科处理

(1)产科处理:包括整个妊娠期对胎儿和母体的监护。超声检查对于胎儿发育情况,如体重、胎盘血管、羊水量、有无胎儿畸形等有重要意义。在孕16周胎体用超声检查以除外先天性畸形。孕36周起定期作非压迫试验(NST),以及进行B超生物物理评分、多普勒测定胎儿脐血流等。计划分娩前48小时测定 L/S比值。

(2)分娩时机与方式:

1)分娩方式:阴道分娩是在糖尿病程度较轻,用药后获得控制,情况稳定,胎盘功能良好,胎儿不过大,则可妊娠至足月的情况下进行,但是如果产程达 12小时应结束分娩,除非确定在其后4小时内能经阴道分娩。因为产程超过16小时,孕妇的糖尿病就难于控制,有发生酮症酸中毒的可能。分娩过程中要密切观察胎儿情况,必要时宜采用剖宫产结束分娩,剖宫产的做法:术前禁食,停用晨间胰岛素。若手术未能于晨间进行,可给予平日1/3~1/2剂量中效胰岛素。术后测血糖 1次/2小时,静脉给予5%葡萄糖溶液。

2)关于终止妊娠:对于结束妊娠的方式仍有不同意见。 在以下方面应终止妊娠

①母体方面:如糖尿病经治疗后不能有效地被控制时,或伴有先兆子痫、羊水过多、眼底动脉硬化、肾功能减退时,应考虑终止妊娠;

②胎儿方面:妊娠合并糖尿病胎儿往往在孕36~38周时死亡,因此为了使胎儿在子宫内死亡的发生率减至最低限度,一般认为需要在37周左右终止妊娠。

(3)分娩方式:经阴道分娩。糖尿病患者决定引产或经阴道分娩者,

如果糖尿病病史在10年以上,病情比较严重,胎儿过大,有相对性头盆不称,胎盘功能不良,有死胎或死产史,引产失败者应考虑剖宫产。

3.新生儿处理:

(1)吸粘液、气管插管和加压用氧。糖尿病孕妇新生儿娩出时应有新生儿专科医生在场,因为这些婴儿常常有窒息的出现。

(2)婴儿应尽量少暴露,注意保暖,以预防体温过低。

(3)产时有缺氧,出生时Apgar评分低的婴儿应送重点监护室。

(4)隔2小时取毛细管血测血细胞比容和血糖。使血糖维持在2.2mmol/L(40mg/dl)以上。如果血细胞比容>0.70(70%),可经外周静脉抽出5%~10%血液,换入等量的血浆。

(5)婴儿出现肌张力减低、四肢躁动、青紫、窒息或惊厥时,应测定血钙、血镁、血糖和血细胞比容。有严重产伤的婴儿,每日分3次给苯巴比妥2.5~5mg/kg,以防严重黄疸。胆红素水平超过170μmol/L时需要进行光疗。

(6)出生后1小时喂葡萄糖水10~30ml,以后每4小时一次,连续24小时,必要时给10%葡萄糖溶液每日60ml/kg,静脉滴注。

(7)产后24小时开始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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