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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源性光感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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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症状

1.光接触性皮炎(photo-contactdermatitis) 是在接触致病的光感物质后,局部皮肤经日光曝晒所引起的炎症反应。临床上可分为:

(1)光毒性接触性皮炎(phototoxic contactdermatitis):是在接触光感物质和日光照射的局部皮肤呈光毒性反应。局部皮肤出现日晒伤样损害,自觉烧灼感和疼痛。沥青或焦油工人易见。

(2)光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photoallergiccontact dermatitis):有认为它是一种T细胞介导免疫过程。开始在接触光感物质和日晒的皮肤上发生延迟型丘疹、湿疹样损害,即类似非光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但以后可在未被照射的部位也出现皮疹,呈光变态反应的表现。

2.光线性药疹(actinic drug eruption) 是因内用致病的光感性药品,同时皮肤遭受日晒后引起的炎症损害。影响皮损发生的因素很多,如与药品的性质、浓度、剂量、皮肤吸收光线的程度、曝晒时间、角质层的厚薄、黑素存在的多少和体质等均有关。临床上分为:

(1)光毒性药疹(phototoxic drug eruption):是人们因患某种疾病应用过某些足量的光感性药品,同时皮肤遭受强烈日晒后,体内药品吸收一定波长紫外线,即药品成为光能的受体,从而引起光毒反应。其临床表现有红肿、固定疹、风团、麻疹样或猩红热样皮疹、水疱、紫癜、扁平苔藓样皮疹、甲黑斑、色素沉着等。严重者有全身症状如发热、头晕、恶心、呕吐、乏力等。常引起光毒性药疹的药品有磺胺、四环素族、利尿剂、补骨脂素等。

(2)光变态反应性药疹(photoallergic drug eruption):一般认为它是由于一定波长的光线作用,使摄入体内的药物本身或其代谢产物发生光力学影响,与机体蛋白质相结合,形成完全抗原,在敏感者体内产生相应抗体,呈现延迟型变态反应。临床表现有湿疹样皮疹、风团、血管性水肿、剥脱性皮炎、紫癜、皮肤出现青灰色、紫色色素沉着、血管炎或局限性皮痒症等。有时出现全身症状如头昏、发热、嗜睡、精神萎靡,甚至过敏性休克等。常引起光变态反应性药疹的药品有磺胺、抗生素、氯丙嗪等。

外源性光感性皮炎的诊断除详细询问既往有无接触光感物质或应用光感性药物史、在避免光感物质接触或停用光感性药物后有否痊愈之外,可以应用光斑试验和紫外线红斑反应试验(详见多形性日光疹诊断部分)来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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