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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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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治疗

小儿哮喘西医治疗方法

1.治疗目标

(1)尽可能控制哮喘症状,包括夜间症状。

(2)预防发展为不可逆气道阻塞。

(3)维持肺功能正常或接近正常。

(4)使哮喘发作次数减少,甚至不发作。

(5)药物的副作用减至最少。

(6)能参加正常的活动,包括体育锻炼。

(7)β2受体激动药用量减至最少,乃至不用。

(8)预防哮喘引起死亡。

意义

①应该积极地治疗,争取完全控制症状。

②保护和维持尽可能正常的肺功能。

③避免或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

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和坚持长期治疗。

2.急性发作的治疗

(1)治疗目的:

①尽快缓解气道阻塞,维持合适的通气量。

②恢复肺功能,达到完全缓解。

③纠正低氧血症。

④预防进一步恶化或再次发作,并防止并发症。

⑤建立系统长期的治疗方案,争取达到长期稳定。

(2)治疗措施:

①一般措施:

A. 纠正低氧血症:

尽快吸氧(鼻管或面罩),常需要吸入较高的氧流量(3~8L/min),使血氧饱和度达到95%以上。

B.监测血钾浓度,根据血钾水平予以补钾:

原因:β2受体激动药和糖皮质激素可引起低钾血症。

C. 补充液体,避免痰液黏稠。

注意:补液量过多会诱发急性肺水肿。

②迅速缓解气道痉挛:

A. β2受体激动药:

首选雾化吸入作为第一线治疗。

常用药物:0.5%沙丁胺醇或0.25%特布他林雾化液。

剂量:每次150μg/kg,每次最高剂量为5mg,加生理盐水至总容量为3ml。

给药方法:用高流量氧气(6L/min以上)或压缩空气驱动 (有低氧血症者强调用氧气驱动)进行雾化吸入。

注意事项

吸入频度及间隔时间取决于发作的严重程度及对初始治疗的反应。

a.重度及危重发作者:雾化吸入短效β2受体激动药

高剂量:每次吸入沙丁胺醇150μg/kg或特布他林300μg/kg

短时间间隔雾化吸入:开始治疗1~2h可每20分钟雾化吸入一次,甚至持续吸入。

好转后逐渐延长间隔时间,视病情需要改为每1~6小时一次。

b.在无条件进行雾化治疗时,可用沙丁胺醇定量气雾剂或特布他林定量气雾剂加储雾罐吸入。

c.静脉注射易产生手颤、心率增快、心率失常等不良反应,仅用于哮喘严重发作,已出现呼吸浅弱,甚至昏迷或呼吸心搏骤停,或经雾化吸入足量β2受体激 动药加抗胆碱能药物及全身使用皮质激素未能控制喘息症状者。

静脉滴注沙丁胺醇推荐剂量为0.1~0.2μg/(kg?min)。

d.在无上述药物时,皮下注射肾上腺素0.01~0.02mg/kg。

但心率增快明显,血压升高等不良反应,而且维持作用时间短(<1h)。

B. 抗胆碱能药物:

特点:起效慢,支气管扩张作用不如β2受体激动药,常不单独使用。联用吸入β2受体激动药可增强支气管扩张作用并延长作用时间。

常用药物:0.025%异丙托溴铵(溴化异丙托品)雾化液。

剂量:儿童每次5~10μg/kg。可按小于4岁每次0.5ml,4岁以上每次1ml粗略计算)。

给药方法:加入β2受体激动药中同时雾化吸入,每4~6小时1次。

注意事项:

轻度哮喘急性发作:仅需单独吸入β2受体激动药。

中重度发作;常规联用β2受体激动药加抗胆碱能药物。

重度及危重哮喘发作:前3次每20分钟吸入速效β2受体激动药时联用异丙托溴铵(溴化异丙托品)。

C. 糖皮质激素:

常用药物:琥珀酸氢化可的松、甲泼尼龙。

剂量:琥珀酸氢化可的松4mg/kg, 每6~8小时1次或甲泼尼龙1~1.5mg/kg,每6~8小时1次静脉滴注或注射。

适应症:

中-重度哮喘发作者。

对吸入β2受体激动药反应不佳者。

长期口服激素但仍出现病情恶化者。

有因哮喘急性发作而导致呼吸衰竭或需口服激素的病史者。

注意事项:

地塞米松半衰期长,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的抑制作用较强,故不宜选用。

激素的使用有利于症状的缓解和肺功能的恢复,一般在使用后3~6h开始有明显的平喘效果。

应该连续使用至肺功能恢复到正常或个人最佳状态,而且PEF波动率正常后(通常在1周内)才开始减量停药,同时长期规律吸入足量的吸入激素。

D. 茶碱:

在急诊室治疗的前4h不推荐使用,适用于重度及危重哮喘发作而住院的病人静脉使用。

常用药物:氨茶碱。

剂量:5mg/kg,最大剂量为250mg。将药物加入葡萄糖溶液中,缓慢静脉注射20min以上。之后以0.5~1mg/(kg?h)的速度静脉滴 注维持,每天剂量在10~15mg/kg以内。

注意事项:静脉使用前必须强细询问用药史,避免因重复使用而中毒。有条件的单位应该进行血茶碱浓度监测,指导临床用药剂量的调整。

③人工通气:

参考指征:呼吸停止;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进行性呼吸性酸中毒;顽固性低氧;神志改变;极度疲劳。

综合判断注意事项:

A.治疗后反应:严重哮喘发作经积极系统治疗后病情进一步加重,应及早插管通气。

B.发作的形式:慢性反复喘息和长期应用平喘药物的基础上的急性加重尽早插管。

C.严重呼吸困难:呼吸费力,而无明显疲劳或衰竭状态,使用平喘药物的同时,用无创鼻(面)罩正压通气。但症状加重迹象者,应尽快插管。

D.神志状态:极度疲劳状态、嗜睡、意识模糊,甚至呼吸减慢,节律不规则时,应立即进行人工通气。切忌等到呼吸心脏停搏才考虑气管插管人工通气。

④其他的治疗及注意事项

A.纠正严重酸中毒和调整水电解质平衡。

B.综合治疗:包括气道护理、胃黏膜保护等;

C.急性发作时,无机械通气条件下禁用镇静剂。

D.抗生素治疗仅用于有发热、黄脓痰等提示合并感染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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